得给对方时间,他可以等。
南书熠看着小区来来往往的人群,他放空了自己的大脑。
这一坐就坐到了天黑。
小区的门口的人流从进进出出没有停歇,到现在半个小时都不见有人进出,一看时间,竟然已经到了晚上十点。
他以为自己为等到明天早上才能见着人,却没想到,一个熟悉的人影提着个旅行包从小区里走了出来。
南书熠下了车,他就这么站在车门边看着与他只有数米的江忆岑。
江忆岑看到他了,脚步顿了顿,两人四目相对。
南书熠叹了口气,大步上前走到江忆岑面前,接过他的旅行袋。
江忆岑跟在他身后,他看着南书熠将包放到后座。
他忆起自己初来乍到之时,独自跑到陌生的世界寻找江家的踪迹,没带手机,只记下了他的电话号码,他犹豫下拨通了,然后南书熠在大冷天跑出来接他,他们当时并不认识,只不过有一面之缘。
时隔半年,同样是站在昏暗的路灯下。
江忆岑拽了拽他的衣角,轻声问:“南书熠,江六少爷已经死了,你会害怕他吗?”
南书熠缓缓转身,将垂头红了眼眶的人,将人拉进怀里,抱得很紧。
“我只心疼他,不会害怕他。”
被心疼的江六少爷被抱了一会儿之后,推了推南书熠。
他抬头对南书熠说:“我后悔了。”
南书熠心一凉:“后悔什么?”
他脑子里立即开启心酸模式就听江忆岑说:“后悔没吃你做的早饭。”
南书熠松了一口气:“陈致呈没有好好请你吃饭?”
江忆岑摇头:“也不是,他不会做饭,点的都是外卖,重油重盐,我吃不惯。”
南书熠大概知道是什么情况了:“先上车,带你去吃点好吃的。”
看来“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胃”这句话在这时候非常适用。
江六少爷来到现代后没有单独在外头住过,不知道现代的年轻人其实大多不会做饭,或者没时间做饭,以至于两人一开始住一起的时候,南书熠对他不会做饭这件事接受得相当自然。
身份的事情可以慢慢聊,他们有很多时间可以一点点说明,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先解决五脏六腑的问题。
南书熠带江忆岑去了前两天和姜若霖没喝上酒的静吧。
虽然是静吧,但是夜间也很热闹,请来的乐队正在台上为观众献唱。
乐队主唱穿着一条长裙,站在小舞台中心抱着麦克风深情演唱r≈b风格的音乐。
江忆岑没有听过这种风格的歌曲,那会儿流行的都是民间小调,西洋爵士、轻舞曲和早期上海时代风格的游行曲。
以前的茶楼也有人唱曲,可能和现代的餐厅差不多,只不过,现代不叫卖唱,叫乐队组合,可能在某一天他们就成为未来火红的乐队组合。
南书熠今天选择靠乐手近一些的位置。
朋友正好在这个点到店,他是个富二代,不过家中上有哥哥姐姐,下有奋斗努力的弟妹,没有继承家业的压力,便闲着开了这间小有名气的静吧。
这个富二代朋友很有商业头脑,时常跟各大经纪公司合作,时不时会请一些歌手过来演唱,但从来不告诉顾客时间,于是慕名而来的人就越来越多,现在这家餐厅也就成了网红餐吧了。
静吧老板见南书熠带来一位没见过的朋友,便亲自拿菜单上前。
老板系着黑色围裙,染了一头时尚的七彩发色,耳朵上还戴着绿宝石耳钉,十分酷炫,很难让人把他和餐厅老板联想到一起。
老板带着一脸的八卦笑问南书熠:“带朋友过来玩?”
南书熠却给了他一个特别实在的回答:“他是我爱人,我们过来吃饭。”
老板一听更兴奋了,谁不知道南书熠一天到晚把他对象捂得,比大冬天的白菜还严实。
江忆岑适时地朝对方笑了下:“你好。”
老板非常大方:“你好,你好,久仰大名,难得你们上我这儿玩,这顿我请!”

